公积金新政出台:3万亿公积金规模迎来重大举措

图片[1]-公积金新政出台:3万亿公积金规模迎来重大举措-振兴资源分享网公积金支付首付新规出台:提取公积金可同时申请贷款

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优化住房消费新供给。该方案提出,支持公积金缴存者在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自今年起,全国已有超过30个市(区)包括北京、深圳、杭州、西安、青岛等,相继出台了新政,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拓宽,不仅限于支付首付,部分地方还推出了“公积金可提取用于交物业费”的政策。

公积金的使用流程正逐渐简化,使用场景不断丰富,使用门槛降低,地域限制也被打破。曾经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正变得越来越易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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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购房流程图

图源:图虫创意

住房公积金,即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金,对于解决缴存者的住房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自1991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设立以来,它不仅在解决缴存者的住房难题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在2022年之前,多数城市规定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支付商品住宅的首付款。购房者必须先自行筹集首付款,之后才能通过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广东省城市规划研究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限制公积金作为首付主要是出于对资金安全性和专款专用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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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省市纷纷推出公积金购房新政,实施细节各有差异。在购房支持方面,部分城市仅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而部分城市则将支持范围扩展至二手房。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城市在支持购房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的同时,还将支持范围扩大至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例如,南京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首先应提取购房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6月20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指出在该中心缴存的职工,在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然而,杭州等城市则对首付直付业务有限制,仅限购房人本人。6月23日,“杭州发布”发文指出,浙江省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仅限购房人本人。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不属于购房人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首付款支付完成后,可凭有效关系证明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最直接的影响是降低了购房者的资金门槛。该政策针对刚需、刚改为主的购房市场需求,能有效缓解新居民和年轻人的首付能力问题,即使在一线和二线城市,也能有效降低购房门槛,提振购房能力。

同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也在提升。《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达到36317.83亿元,同比增长4.67%。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较高的背景下,鼓励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相关优化政策,将显著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

今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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